山西省教育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山西省教育厅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以从山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jyt.shanxi.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3046594、3189314 传真:0351-3046014 邮编:030024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教育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深化教育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在主动公开、重点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取得实效。
(一)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省教育厅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保公开”,围绕重点工作,及时公开重要决策部署、发布政策文件、重大活动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主动公开,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全方位呈现教育发展动态。2019年,在教育厅门户网站新增6个专题专栏,持续更新维护23个专题专栏。通过教育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1737条政府信息,包括概况类信息6条,政务动态类信息93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801条;发布各类政策的解读信息308条,2次回应公众关切及重大舆情。通过微信公众号全年主动发布图文信息489条。召开新闻发布1次。同时通过电台广播公开2次、电视公开1次、山西日报公开4次。
一是做好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中小学择校”“学生减负”“两不愁三保障”等基础教育阶段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通过教育厅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开发布信息37次。其中在教育厅网站公开信息28次,涉及义务教育26次。通过广播公开2次、电视公开1次、山西日报公开4次。教育部在长治市新闻发布会介绍山西长治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成效。针对中小学“择校热”、“抢生源”等问题,出台《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全面规范中小学招生。在教育厅官网开设“规范中小学招生”专栏,指导市县加大信息公开、全程监管和违规查处。针对“两不愁三保障”中义务教育有保障要求,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接受山西综合广播《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采访,就开展“中小学招生因政策执行不严格、监管不到位,导致出现的不公平问题”专项整治及“健全控辍保学机制,解决贫困地区适龄儿童辍学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答记者问,宣传有关政策。针对群众关注的基础教育改革、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等工作,通过接受山西省电视台、山西日报采访,宣传有关政策措施。针对中小学生负担重的问题,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山西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山西省校外线上培训备案排查工作方案》等,公开减负措施和监督方式,多种形式为中小学生减负。为规范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使用工作,分6次公开发布教材教辅使用目录。
二是主动公开各类招考事项。依托“山西招生考试网”,开通招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考试招生政策等信息。全年通过网站公开包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对口升学、专升本和教师资格考试等10余方面考试招生事项,为考生提供30余项信息查询服务。同时将普通高考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书法等专业考试成绩分段统计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参考。加大特殊类型考生信息公开力度。将各类考试加分考生信息及时公开上网,加大对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考生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力监督。强化招考政策宣传解读。为增强信息公开效果,充分利用各大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大考试招生政策解读力度。全年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4次,在山西电视台、山西日报等10余家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各类考试招生资讯。招考中心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主动接受山西电视台等省内重要媒体采访,通过山西晚报媒体平台接听热线,参加网络直播等宣讲政策。高考录取期间开通热线电话,设置咨询场所等,与考生进行实时互动交流,答疑解惑。
三是做好学生资助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省教育厅着力实施“四个三”学生资助宣传教育工作法,在学生资助前、办理时、受助后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招生录取期间,开通省、市、县教育部门以及各高校“三级热线服务电话”;集中发放“三类政策宣传材料”,向全省大学新生发放28万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向高中新生和高校新生入学前寄送政策宣传信;在全省高校组织开展诚信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生活的“三进”工作;结合主题教育深入深度贫困县、重点项目工地和部队营地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三下乡”宣传活动,努力使广大困难家庭和学生广为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二)优化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形式
下大力气对原有微信公众号版面及内容不断进行优化,同时对教育厅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进行微调,借助于大屏幕、墙报、短信息、宣传栏、专题展等展现方式,通过图片、视频、文字、动漫等多样化的政府信息输出方式,满足了社会公众个性化的获取需求,形成了更加亲民的展现风格,取得了较好的公开效果,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2019年度,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所发布的各类信息阅读量大幅上升,网站浏览人数不断创新高。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高度重视社会公众对教育厅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在厅办公室及档案室设置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点。2019年共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7件。省教育厅通过网上回复、电话沟通、公函答复等形式进行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同时, 同时还接待省属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信息查阅申请300人次,查阅成功271件,29人次申请未查到有关信息。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教育部及省政府办公厅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各处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各处室指定专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承担本处室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教育厅制定了《山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于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处室提供,厅机要室进行保密审查,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原则,整合内部信息资源,保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构建多位一体的信息公开体系,提高信息的收集、发布、应用、服务等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教育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
(五)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工作
省教育厅制定并实施了相关信息公开考核测评制度,通过日常监测、网上巡查、第三方专家评议等方式,定期对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高等学校及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公开而未公开、超范围公开、涉密敏感信息公开等不当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或违反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同时,省教育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积极吸取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意见。2019年我厅共承办代表建议105件,政协提案120件,数量居省级各部门前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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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28 |
27 |
2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2 |
增1 |
11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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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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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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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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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28 |
11290.2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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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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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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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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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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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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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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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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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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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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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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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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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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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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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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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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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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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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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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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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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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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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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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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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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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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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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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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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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新进展,但教育系统点多面广线长,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重视程度不高、推进力度不够、实施情况不平衡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细化、完善规章制度,继续开拓新的公开形式及发布渠道,提高各公开平台的互动性,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科学部署,狠抓落实,努力推进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山西省教育厅
2020年1月31日